一.凡操作鍋爐的人員必須熟知所操作鍋爐的性能和有關安全知識,持證上崗,非本崗人員嚴禁操作。值班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認真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,交接班應將設備及運行的安全情況進行交底。交接班時要檢查鍋爐是否完好。
二.鍋爐及安全附件應檢驗合格,并在有效期內。
三.鍋爐運行應具備的條件和檢查項目:
1、內外部檢查:確認鍋爐本體、燃燒機、附屬設備狀態良好;安全附件、各閥門,儀表等作用靈活,位置正確;
2、檢查線路電壓是否符合要求,各種開關位置是否正常,分別啟動水泵、燃燒機的風機等各種輔機的運行是否正常。
3、鍋爐上水:打開排空閥,使水位上至正常水位(略低于中水位)
4、檢查天然氣壓力是否正常,天然氣過濾是否正常通氣,打開天然氣供氣閥門;
5、檢查安全附件應處在正常的位置上,水位表、壓力表應處在開的位置上;
6、各操作部位應有良好的照明設施;
7、軟化水設備能正常運行,軟化水應符和GB1576的標準,軟水箱內水位正常,水泵運行無故障。
8、燃油(氣)鍋爐水位表應有紅線指示高、中、低水位,運行中不得超過最高安全水位或低于最低安全水位。
9、水位表每班至少沖洗一次,運行中對水位有懷疑時,應隨時沖洗檢查;
壓力表應有紅線指示工作壓力,作到靈敏可靠,存水彎管每周至少應沖洗一次。
鍋爐投入正常運行啟動過程中,要嚴密監視水位變化情況,防止鍋爐缺水事故或滿水事故的發生。
10、在升至一定壓力時,應進行定期排污一次,排污應在低負荷、低汽壓、高水位時進行(最好在停爐后進行),排污時應嚴密監視水位的變化,并注意安全;多臺鍋爐共用一根排污總管時,禁止同時排污。蒸汽鍋爐要定期沖洗水位表一次,并檢查爐內水位;
四.安全注意事項:
1、在燃燒器啟動過程中,如果燃燒器重復報警鎖定,應查明原因,找出故障并排除后再按復位按鈕,繼續啟動。注意:復位按鈕持續按下時間不能超過10秒。燃燒器進氣口下部必須清潔、干凈,不準有雜物。
2、燃燒器一次點火沒有成功,應重新啟動鍋爐引風機,待通風5分鐘后,方可進行第二次點火啟動運行燃燒器。
3、在正常運行期間,燃燒器靠近熱力設備的部分(如連接法蘭等)會非常熱,要避免造成燙傷。附近不要擺放易燃物,以免引起火災。
4、鍋爐運行中必須密切監視熱水循環泵和鍋爐壓力、天然氣分氣包、管道閥門、壓力表、流量計、水位計等工作情況。
5、打開爐門或從爐門處觀察爐膛內火焰時,司爐人員應戴手套操作,并側身觀察。
6、燃燒器工作環境要保持清潔干燥,尤其是火焰檢測器(即電眼)更應保持清潔、控制電路部分不得受潮、受高溫;燃燒器每班要清潔保養一次。
7、過濾器在使用過程中,應根據燃料含雜質情況,經常檢查清洗過濾器或更換濾芯。
8、對電氣設施檢查,主要是:電線有無破損、護套有無損壞、螺絲有無松動、觸點是否良好、電機運行有無異響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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